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修正「雲林縣衛生局組織規程第四條、第五條、第十三條及編制表」,業經本府108年12月18日府行法一字第1082905583A號令發布,檢送上開修正條文及編制表各乙份,請查照。

刊登日期:2019/12/19
發文日期:2019/12/18
發文字號:府行法一字第1082905583B號
主旨:修正「雲林縣衛生局組織規程第四條、第五條、第十三條及編制表」,業經本府108年12月18日府行法一字第1082905583A號令發布,檢送上開修正條文及編制表各乙份,請查照。
說明函: 依雲林縣政府組織自治條例第10條及雲林縣衛生局組織規程第9條規定辦理。
正本:本府各單位(本府人事處除外)、本府所屬一級機關(雲林縣衛生局除外)、本府所屬二級機關
副本:本府行政處(文書科請刊登公報)、本府行政處(法制科)(均含附件)
附件:
  • 雲林縣衛生局編制表
  • 修正「雲林縣衛生局組織規程第四條、第五條、第十三條及編制表」令
  • 衛生局組織規程第四條、第五條、第十三條